当前位置: 首页 > 焦点 >

世界速看:真有扫码送礼的好事吗?黄山一法院判了

时间:2023-02-06 11:21:35 来源:凤凰网安徽 分享至:

平日里总能看见,

“转发广告至微信群就能免费领取礼品”

面对这样的消息,你信吗?


【资料图】

如果信了

你可能就落入陷阱之中……

近日,徽州区法院合并审理两起诈骗罪,被告人公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马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追缴其三人全部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五万元。

案情回顾

经审理查明,2022年年初,被告人公某某通过贴吧结识一名为“爱的迫降”的网友,对方要求公某某发送诈骗信息至微信群,并约定给予相应报酬。公某某明知转发的信息系诈骗信息,仍组织被告人马某某、李某某、徐某某(另案处理)从事该犯罪活动,并承诺给予相应报酬。

2022年6月至7月, 在“爱的迫降”支付油费、过境费的情况下,公某某、马某某、李某某和徐某某根据对方要求,先后在山东、安徽等地,以免费领取水杯等小礼品的方式吸引路人,并以此用路人手机发送诈骗信息至各微信群,共发送信息6000余条,获利5万元。

另查明,被告人公某某、马某某、李某某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案件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公某某、马某某、李某某在他人的安排授意下利用手机网络在微信群内发送诈骗信息6000余条,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具有严重情节,三个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未遂)。在共同犯罪中,公某某、马某某、李某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但减轻的幅度三个被告人有所区别;根据现有证据,本案诈骗数额难以查证,故三个被告人的行为属诈骗未遂,三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释法

目前有不法分子以地推的形式,通过发放免费礼品,诱导不明真相的群众转发招聘兼职信息等虚假广告的二维码至微信群。若被害人扫描该二维码进群咨询兼职信息,群内不法分子即会通过各种手段实施网络诈骗。大家在面对群消息中的二维码、广告、链接一定要保持警惕,不要有“轻轻松松赚大钱”的心理,对于所谓的扫码送礼、刷单返利的链接,也请勿随意点击。望广大群众小心谨慎,守好钱袋子。

来源:徽州区法院

标签: 黄山一法院

Copyright ©  2015-2022 西南财富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2022009963号-8   联系邮箱:39 60 29 14 2 @qq.com